| 1、 |
優惠僅適用於 MasterCard 持卡人。 |
| 2、 |
優惠活動期限自 2010 年 5 月 1 日至2010年 12 月 31 日,僅客房費用和客房稅費得享優惠。飯店內其他消費、服務費和適用稅金 (客房費用和客房稅用除外),MasterCard 持卡人仍應依照飯店住房協議另行支付。 |
| 3、 |
優惠僅限參與本次活動的喜達屋飯店和渡假飯店。 |
| 4、 |
本活動不得與喜達屋其他優惠或促銷活動同時使用,除非雙方另有其他明文協定。 |
| 5、 |
持卡人訂房或使用本優惠時,均須遵守喜達屋條款與規範,以及隱私權政策等。 |
| 6、 |
本優惠不適用於 5 房 (含) 以上的團體訂房。欲享優惠,均須事先預訂,可透過網路 www.spg.com/mastercardme 或電洽 +800-325-55555 (免付費) 或 +353-21-4511056 |
| 7、 |
訂房優惠有效期限自 2010 年 5 月 1 日至 2010年 12 月 31 日,且必須在 2010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入住消費。 |
| 8、 |
進住日由各家飯店自定。 |
| 9、 |
基本房價計算,不包括每房每晚額外支付費用,或國家/地方稅。 |
| 10、 |
房價分單人/雙人標準客房,優惠視客房供應情形而定。 |
| 11、 |
本優惠依喜達屋最優惠的散客房價計算。 |
| 12、 |
住房預付全額費用,須以 MasterCard 刷卡支付。 |
| 13、 |
費用必須預先支付。訂房時信用卡直接扣款。完成訂房即無法更改,款項預先付清,且無法退款;如有取消,視同放棄全部預付房費和稅金。 |
| 14、 |
任何條款若牴觸法律,即告無效。 |
| 15、 |
本優惠活動產品及服務,由喜達屋單獨提供,須遵守喜達屋條款與規範,且 MasterCard 對相關產品及服務之任何衍生情事,概不負責。 |
| 16、 |
若 MasterCard Starwood 協議係依條款終止,喜達屋保留相關權利,得於任何時候終止本優惠活動。 |
| 17、 |
Starpoints、SPG, Starwood Preferred Guest (喜達屋優先顧客計畫)、Sheraton (喜來登)、Four Points (福朋酒店)、W, Aloft (雅樂軒)、Le Meridien (艾美酒店)、The Luxury Collection (豪華精選酒店)、Element, Westin (威斯汀)、St. Regis (聖瑞吉酒店) 與其各自商標,皆為喜達屋飯店與渡假村國際集團及其附屬機構之商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