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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即日起至12月31日,你只需憑MasterCard於澳門逾50間"The Best of Macau 2006"指定商戶簽賬消費,即享折扣優惠;每次簽賬滿澳門幣200元,你更可即場獲贈擦擦卡^,即中即獎,獎賞包括免費用膳、酒店住宿及特選禮品等,總值超過澳門幣3,000,000元!

「飛」嘗優悠大賞
凡於11月30日前憑MasterCard在任何澳門商戶簽賬滿澳門幣200元,並透過電話或短訊登記#,即可參加「飛」嘗優悠每星期抽獎及終極大抽獎:
- 連續11週,每週將送出50張來回港澳TurboJET船票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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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只需於參加「飛」嘗優悠大抽獎之時,從參與商戶候選名單中選出心目中"The Best of Macau"商戶,即可獲得雙倍抽獎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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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類別:
- 最受歡迎食肆
- 葡國地道美食組
- 中菜組
- 西菜及Bar & Pub組
- 日韓菜組
- 最受歡迎酒店
- 最豪華酒店
- 最優質服務酒店
- 最完備設施酒店
- 最具主題特色酒店
- 最受歡迎手信店鋪
- 最受歡迎遊樂景點
- 最受歡迎Spa & Massage
#參加抽獎及投票方法:
短訊
投票熱線:(852) 9467 2252
以手機發出短訊至投票熱線,再按指示順次序輸入下列所需資料,並以一點「.」作分隔: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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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Card頭6個卡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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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 552004)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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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Card最後4個卡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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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 0003) |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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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據交易日期(YYYY/MM/D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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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 2006年9月11日) |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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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賬存根(黃單)授權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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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 A21554) |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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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賬金額(須超過澳門幣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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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 澳門幣250元) |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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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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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 98765432) |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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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選的商戶候選編號(1個)及
投票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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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揀選酒店編號50為最完備設施酒店 - 類別c) |
| 例子: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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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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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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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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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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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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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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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2004 |
. |
0003 |
. |
20060911 |
. |
A21554 |
. |
250 |
. |
98765432 |
. |
50c |
完成以上步驟後, 你將收到載有參考編號的短訊, 請保留此短訊及簽賬存根以作紀錄(得獎名單將以參考編號形式公布)。
電話
香港抽獎登記熱線:(852) 8229 2292
你只需致電電話投票熱線,依照話音指示,逐一輸入所需編碼便可。完成投票步驟之後,請記下參考編號及簽賬存根以作紀錄(得獎名單將以參考編號形式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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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商户優惠、擦擦卡優惠、每週幸運抽獎及大抽獎均受細則及條款限制。
細則及條款
(1) Merchant Offers
- 此次推廣活動(以下稱"本活動")是由MasterCard Asia Pacific (Hong Kong) Ltd (以下稱"萬事達卡香港")舉辦的,所有在香港、澳門、台灣及中國大陸地區發行有效的萬事達信用卡持有人均可參加。
- 本活動期間自2006年9月11日至2006年12月31日為止。
- 萬事達信用卡持有人必須於結賬前出示有效之萬事達信用卡(如享用飲食及酒店住宿優惠,須分別於點菜前及訂房時出示),並以萬事達信用卡簽賬,方可享有優惠。
- 享用酒店住宿優惠必須預訂,並須視乎酒店入住情況而定。於登記入住時,請先出示有效之萬事達信用卡。
- 除特別註明外,飲食優惠不適用於外賣、套餐、特價菜式、私人派對、宴會酒席、到會服務、歡樂時光時段、茶芥及服務費。
- 除特別註明外,酒店住宿優惠不適用於當時適用之服務費及政府稅;亦不適用於租用宴會廳、會議室及長期租賃。
- 飲食及酒店住宿優惠不適用於公眾假期、公眾假期前夕、節日、節日前夕及指定日期,詳情請致電有關商戶查詢。
- 除特別註明外,本活動優惠只適用於正價貨品,而不適用於公價、特價及推廣貨品。
- 本活動優惠不可兌換現金或與其他推廣優惠、折扣或優惠券同時使用。
- 若干個別優惠附有額外條款及細則,詳情請致電有關商戶查詢。
- 本活動優惠須視乎供應情況而定。如有任何更改,將以惠顧時商戶公布之優惠詳情為準。
- 如參與本活動之商戶停止營業,有關優惠將會停止。
- 萬事達信用卡持有人明白及接納所有產品及服務並非由萬事達卡香港所提供。因此,有關各項產品及服務的各方面(包括但不只限於質素及供應量),萬事達卡香港毋須負上任何法律責任。
- 如有任何爭議,萬事達信用卡持有人必須提供有關之交易單據及信用卡簽賬存根正本以便萬事達卡香港作進一步調查。
- 本行及有關商戶保留隨時更改或終止本活動優惠以及修訂所有條款及細則之權利。如有任何爭議,萬事達卡香港及有關商戶將保留最終決定權。
(2) Scratch Card Instant Win
擦擦卡使用條款及細則:
- 此次推廣活動(以下稱"本活動")是由MasterCard Asia Pacific (Hong Kong) Ltd (以下稱"萬事達卡香港")舉辦的,所有在香港、澳門、台灣及中國大陸地區發行有效的萬事達信用卡持有人均可參加。
- 所有獎品須於2006年12月31日或之前使用及換領,逾期無效。
- 享用所有優惠前必須出示此擦擦卡及有效的萬事達信用卡。
- 擦擦卡於使用後會被收回作記錄用途。
- 每次(每檯)只限使用擦擦卡一張。
- 擦擦卡不能與其他優惠同時使用。
- 擦擦卡優惠不可兌換現金。
- 擦擦卡如有損壞或塗改,均作無效。
- 擦擦卡如有遺失,將不獲補發,影印本無效。
- 擦擦卡數量有限,送完即止
- 萬事達卡香港及參與商戶保留更改本活動內容、條款及細則之最終決定權,而不作另行通知。如有爭議,萬事達卡香港及參與商戶保留最終決定權。
(3) Weekly & Grand Prize Lucky Draw
- 此次幸運抽獎活動(以下稱"本幸運抽獎活動")是由MasterCard Asia Pacific (Hong Kong) Ltd (以下稱"萬事達香港")舉辦的,所有在香港及澳門發行有效的萬事達信用卡持有人均可參加。
- 本幸運抽獎活動由2006年9月11日至2006年11月30日為止(以下稱"本活動期間")。
- 只有由有效萬事達信用卡持有人所為之合格交易(定義如以下第5點),並在活動期間使用SMS或萬事達香港為本幸運抽獎活動所提供之專線成功登記註冊,才可參加本幸運抽獎活動。
- 以有效萬事達信用卡刷卡付款每滿港幣/澳門幣200元或以上之合格交易,即可享抽獎機會一次;如該有效萬事達信用卡持有人於付款同時成功登記註冊並投票選出"Best of Macau"之商戶,則可享抽獎機會二次。
- 合格交易指:
- 須記帳於香港及澳門之帳戶(不包括海外帳戶);
- 須為面對面所為之交易/帳單付款交易;
- 本活動期間內扣款至萬事達信用卡帳戶;
- 不論於扣款至萬事達信用卡帳戶前後,該交易均未因任何原因被取消;
- 非預借現金,非購買同現金之替代物品(例如:遊戲籌碼)、或是經由自動櫃員機操作之交易。
- 以下交易非合格交易:預借現金、轉帳、自動扣款、"Call-A-Loan"、Octopus 之交易及自動加值(auto top-up)、賭場籌碼、證券買賣、理財費用、遲延付款費用、年費、網路上交易及任何非由真正交易所得之購買證明、或經取消、退款、退貨,或其他由萬事達香港決定之項目。
- 若係分期付款或部分付款之交易,只有第一期付款日時之付款金額才得被記入合格交易。每筆購買證明僅得使用一次。
- 萬事達香港有權審核參加者之資格。審核參加本活動之合格交易,亦受以下條件限制:
- 萬事達信用卡持有人必須出示清楚之每月信用卡月結單,且其每月信用卡月結單上並清楚標示交易日期、信用卡卡號、商戶名稱、交易金額、交易幣別及發卡銀行之核准號碼/編號; 該資料應與持卡人於SMS或萬事達香港為本幸運抽獎活動所提供之專線登記抽獎時所提供之資料相同。
- 所持信用卡卡號應與每月信用卡月結單上之信用卡卡號相同。
- 本幸運抽獎將活動之抽獎將於指定之時間由電腦進行。每週幸運抽獎結果將自2006年9月22日至2006年12月1日每週五在萬事達卡網站www.mastercard.com.hk公佈。「The Best of Macau」大獎抽獎將於2006年12月1日舉行。 大獎得獎者結果將於2006年12月11日在萬事達卡網站www.mastercard.com.hk、星島日報及英文虎報公布。得獎者應知悉並同意其姓名[及其他聯絡資料]將被公布於眾。
- 每週幸運抽獎得獎者將由Weekend Weekly個別以電話並以電子郵件通知,且得獎者須前往Weenkend Weekly公司作交易之確認。
- 大獎抽獎得獎者將由萬事達香港以個別電子郵件通知,且得獎者須前往萬事達香港公司作交易之確認。
- 就每週幸運抽獎及大獎得獎者進行交易確認時,得獎者必須提供:
- 得獎通知之電子郵件影本乙份;
- 該得獎交易使用之萬事達信用卡;
- 得獎者之經登記本幸運抽獎活動之萬事達信用卡交易單據;
- SMS或萬事達香港為本幸運抽獎活動所提供之專線上登記之號碼;
- 香港或澳門地區身份證明文件;
- 其他萬事達香港於電子郵件得獎通知書中所要求之文件;
- 若無法提出前述資料,得獎者將視同不具參加本幸運抽獎活動之資格。
- 「The Best of Macau 2006」之大獎詳細內容,將於給得獎者之得獎信函中說明。
- 「The Best of Macau 2006」每週幸運抽獎之獎品詳細內容,將於給得獎者之得獎信函中說明。
- 透過參加本幸運抽獎活動,參加者承諾將完全並且無條件地同意、遵守、並接受本條款和細則的約束,且亦接受萬事達香港關於本幸運抽獎活動所有相關事宜的決定,包括但不限於對該條款和細則的解釋,萬事達香港擁有對該條款和細則最終的解釋權及作做出最終的裁決權限,參加者承諾將受該解釋及裁決的拘束,且不得對其有任何質疑。
- 萬事達香港擁有完全和絕對的權力以決定參加者之資格及是否讓其參加本幸運抽獎活動,且萬事達香港就此無義務提供任何預先的通知和/或說明理由。
- 幸運抽獎的得獎者可能被要求參加獎品之贈頒儀式和/或參加萬事達香港為推廣目的而舉辦的宣傳活動。若得獎者不能或不願意參加或參與本幸運抽獎活動之獎品頒贈儀式或其他宣傳活動,得獎者應指定一名第三者代表其參加或參與本幸運抽獎活動之獎品頒贈儀式或其他宣傳活動。得獎者或其指定的代表就參與此類活動所需的費用和/或其他支出,應由該得獎者或其指定的代表承擔。
- 如果萬事達香港不能提供獎品或因其他原因而不能交付原定獎品予得獎人時,萬事達香港有權提供等值或超過原定獎品價值的獎品。
- 所有獎品不可全部或部分地轉讓,並且不得用以兌換現金。
- 所有獎品必須在指定的時間內領取,屆時未領取獎品,則得獎者將被認爲喪失領取資格。得獎者(或其授權之第三人代表) 必須按萬事達香港要求的方式簽署一紙書面聲明,聲明遵守相關的規定後交回萬事達香港,才可領取其所獲得之獎品。若有獎品屆時未經領取之情況時,將依同一條款與細則抽出另一新的得獎者。萬事達香港得於同一地點舉行抽獎。
- 得獎者就其參與本幸運抽獎活動或因為得獎或因使用得獎之獎品而産生之任何稅費,保險費或其他應支付的費用,皆應由得獎者自行承擔責任。
- 萬事達香港(包括萬事達國際組織)、其會員、關係企業和代理人及其他機構,包括上述單位之各別的董事、管理人員、僱員和代理人,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將不會對下事項以任何方式承擔任何責任:
- 任何被破壞的、遺失的、盜竊的、誤送的或其他原因未收到參加本幸運抽獎活動的登記及註冊;
- 無論係何種原因導致的不正確或不精確的登記或註冊;
- 在處理、操作或管理本幸運抽獎活動之登記及註冊的任何部分,所產生技術性或機械性的錯誤或失敗、相關人爲之錯誤、疏忽或未經授權的人爲阻礙;及
- 參加者、得獎者或其他因參加者而參與活動的人,因銀行向萬事達香港披露或不披露參加者的個人資料;或因接受、使用或誤用任何獎品,而直接或間接引致或遭受的、部分或全部的責任、損失、傷害、索賠或毀壞(包括但不限於死亡或人身傷害)。參加者就所參與的活動,或因銀行向萬事達香港披露或不披露參加者的個人資料 (就得獎者而言指接受、使用或誤用任何獎品的任何人)相關的或因此發生的任何索賠、起訴、訴訟、判決、毀壞、損失、費用或責任,均應賠償,並使萬事達香港、其會員、關係企業(包括萬事達國際組織)和代理人及其他機構及包括上述單位之各別的董事、管理人員、僱員和代理人不受任何損失。
- 透過參加本幸運抽獎活動,參加者同意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於參加者的個人資料) 可以被使用於以下目的:
- 與本幸運抽獎活動相關之其他活動;和
- 任何可能在將來進行的推廣,行銷和宣傳(在任何媒體)活動。
- 根據香港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18及22條及附表1第6條,參加者有權檢閱及修正個人資料。如果有任何關於爲本幸運抽獎活動之目的而收集個人資料之垂詢(包括取得、修改、刪除個人資料),請寫信至香港灣仔告士打道108號大新金融中心1403-1410室,萬事達國際組織,並註明"The Best of Macau2006 Promotion"。
- 所有參加者所登記之資料爲萬事達香港所有的資産。 所有參加者的資料(包括參加者的個人資料)將妥爲保存於萬事達香港的資料數據庫內。透過參加本幸運抽獎活動,除法律另有禁止或其他規定外,參加者視同且確認其同意將其在本幸運抽獎活動中所提供的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姓名、個人資訊、圖像、意見等)是不具機密性的,且參加者同意萬事達香港可於舉辦宣傳、行銷或其他公開活動時加以使用。
- 如果本條款和細則中有任何部分根據香港法律之規定而爲無效的、非法的或不具執行力的,其餘之條款或該條款之其他部分,其有效性、合法性和可執行性,在任何方面均不受影響。
- 萬事達香港保留在任何時候不經其通知而由其全權決定修改本條款和細則的絕對權利。
- 本條款和細則之適用與解釋將依據香港特別行政區之法律,參加者同意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非專屬的管轄。
- 本條款與細則因解釋、翻譯所産生的任何問題、爭議,一律以中文條款爲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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