憑MasterCard於ifc mall迎春納福 年年有餘

"迎春納福年年有餘" 禮品換領活動

參加條款及細則

  1. 於ifc商場 (下稱"商場") 舉辦之「迎春納福.年年有餘」(下稱 "推廣") 日期為2009年1月16日至2009年1月30日(包括首尾2天) (下稱 "推廣期")。此推廣適用於有效之顧客(下稱"參加者")或有效之MasterCard®信用卡持卡人(下稱"持卡人")。

參加者的條款及細則

  1. 於推廣期間,參加者於同一日內於商場購物滿港幣3,500元或以上(不包括購買現金券及購物禮券、食肆之消費、電訊服務、銀行服務、停車場、四季酒店、四季匯、增值咭及增值服務的消費,最多可累積2張同日單據),同日可獲贈以下禮品:
    • Raffles賀歲魚鯉意甜品餐具套裝乙份;及
    • 國際金融中心管理有限公司(下稱 "ifc")賀年利是封乙包。
  2. 參加者必須於消費當日攜同ifc商場內商舖的購物單據之機印正本,親臨位於第一層禮賓部登記並領取禮品 (服務時間:每日上午11時至晚上10時),已登記之單據將獲蓋以ifc認可的公司印。逾期之單據、重覆之單據、單據副本、已損毀之單據及複印之單據將不獲受理。所有已換領的購物單據不可重複使用。

持卡人的條款及細則

  1. 於推廣期間,持卡人於同一日內在商場以有效之MasterCard® 信用卡簽賬滿港幣3,500元或以上(不包括購買現金券及購物禮券、食肆之消費、電訊服務、銀行服務、停車場、四季酒店、四季匯、增值咭及增值服務的消費,最多可累積2張同日單據),同日可獲贈以下禮品:
    • 由2009年1月16日至2009年1月24日獲贈國金軒金箔椰汁年糕(下稱"年糕")乙盒;或
    • 由2009年1月25日至2009年1月30日獲贈PALACE IFC戲院贈劵兩張。
  2. 每位合資格而持有多過一張有效之MasterCard® 信用卡之同一持卡人每日最多只可換領3盒年糕或3對PALACE IFC戲院贈劵。
  3. 持卡人必須於簽賬當日攜同商場商舖的購物單據之機印正本、有效之MasterCard® 信用卡及信用卡持卡人之簽賬存根正本,親臨位於第一層禮賓部登記並領取禮品 (服務時間:每日上午11時至晚上10時),已登記之單據及持卡人簽賬存根正本將獲蓋以ifc認可的公司印。逾期之單據、重覆之單據、單據副本、已損毀之單據及複印之單據將不獲受理。所有已換領的簽賬購物單據不可重複使用。
  4. 年糕換領之條款及細則
    7.1. 年糕換領劵(下稱"禮劵")只適用於ifc商場內之國金軒。
    7.2. 禮劵有效期為2009年1月16日至2009年1月24日,逾期無效。
    7.3. 禮劵只適用於換領國金軒之「金箔椰汁年糕」。
    7.4. 每張禮劵只能換領年糕乙盒。兌換禮品時必須交出作註銷。
    7.5. 禮劵持有人須出示已蓋印之有效禮劵於ifc商場之國金軒換領年糕。影印本或  損毀之禮劵恕不接受。
    7.6. 禮劵不能用以套換現金,或其他貨品或服務。 持有人不得折回現金或以此禮劵兌換現金。
    7.7. 禮劵不能兌換其它禮券及現金券。
    7.8. 禮劵概不掛失。如有遺失或損毀將不獲補發。
    7.9. 所有與所提供貨品及服務相關之義務與責任,由國金軒負責。
    7.10. ifc及MASTERCARD對國金軒提供之貨品或服務不負任何責任。
    7.11. 如有任何爭議,ifc、MASTERCARD及國金軒保留最終決定權。
  5. PALACE IFC戲院贈劵(下稱"贈劵")條款及細則
    8.1. 贈劵只適用於PALACE IFC戲院。
    8.2. 贈劵有效期為2009年1月25日至2009年4月30日,逾期無效。
    8.3. 贈劵的面值為港幣75元。贈劵持有人必須以MasterCard®信用卡繳付扣除贈劵面值後之餘款。
    8.4. 贈劵只可使用一次,兌換服務時必須交出作註銷。
    8.5. 贈劵會在違反電影檢查條例之情況下失效。
    8.6. 贈劵不能用以套換現金,或其他貨品或服務。持有人不得折回現金或以此贈劵兌換現金。
    8.7. 贈劵持有人須於換領戲票前出示。影印本或損毀之贈劵恕不接受。
    8.8. 贈劵不能兌換其它禮券及現金券。
    8.9. 如換取的服務面額少於贈劵面額,不設找贖。
    8.10. 贈劵不能與PALACE IFC所發出的其他禮券或現金券同時使用。
    8.11. 贈劵概不掛失。如有遺失或損毀將不獲補發。
    8.12. 所有與所提供貨品及服務相關之義務與責任,由PALACE IFC負責。
    8.13. ifc及MASTERCARD對PALACE IFC提供之貨品或服務不負擔任何責任。
    8.14. 如有任何爭議,ifc、MASTERCARD及PALACE IFC保留最終決定權。

參加者及持卡人的條款及細則

  1. 禮品數量有限,先到先得,送完即止。
  2. 每次簽賬消費只可登記一次,重複登記同一次簽賬消費將不獲受理。
  3. 每位合資格之參加者每日最多只可換領3份禮品。
  4. 禮品不能用以套換現金。 持有人不得以禮品折回現金或兌換現金。
  5. 所有商舖職員不得代替任何參加者參加是次推廣。
  6. 禮品如有遺失或損壞,ifc及MASTERCARD 將不會受理及補發。
  7. 本次推廣受有關條款及細則約束,ifc及MASTERCARD保留取消、更改或暫停此推廣之任何事項或其條款及細則之權利,而無須預先作出通知或解釋,唯其在認為適當之情況下,得(但無義務)向參加者發出通知書。
  8. ifc及MASTERCARD就此推廣有關一切事項所作出的決定,均屬最終決定,並對所有有關人士具約束性。
  9. 本文之中英文版如有歧義,一概以英文版為準。
  10. 以上所有條款及細則須受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所解釋及受其監管。
  11. 詳情請瀏覽ifc場內海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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