憑MasterCard簽賬,感受繽紛台北


使用條款及細則

  1. 凡於活動期間2008年6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持有效MasterCard信用卡(指萬事達卡亞太區香港有限公司( “萬事達卡香港” )發卡機構所發行之萬事達卡信用卡主及附屬卡)(MasterCardR branded cards) 於本活動之參與商戶消費簽賬,並符合本活動參加資格者,皆可享參與商戶提供之優惠,兼有機會獲獎。
  2. 持卡人須以新台幣 (New Taiwan Dollar) 進行消費簽賬。預約消費或消費時應先出示或說明其為MasterCard持卡人,並表示參加本活動之優惠,且使用MasterCard以一筆過付款形式簽賬,方符合本活動之參加資格。
  3. 本活動參與商戶的優惠期為2008年6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活動期間如遇特殊情況,優惠方式以參與商戶之公布為準。
  4. 全台灣威秀影城提供MasterCard 精選套餐優惠,此優惠只適用於現場簽賬購票 (憑信用卡於網上預購或簽賬除外)


  5. 全台灣威秀影城地址及MasterCard 精選套餐優惠價如下:

    威秀影城地址 MasterCard 精選套餐優惠價
    ( 2張全票、2杯細杯裝可樂、1份小爆谷)
    台北信義威秀影城 NT$ 635
    台北日新威秀影城 NT$ 528
    新竹大遠百威秀影城 NT$ 575
    台中Tiger City威秀影城 NT$ 575
    台中德安威秀影城 NT$ 575
    台南大遠百威秀影城 NT$ 535
    高雄大遠百威秀影城 NT$ 535

  6. 除另有公布外,本活動優惠不可兌換現金,亦不可與本活動參與商戶之其他優惠,常客計劃、折扣、優待或貴賓卡等同時使用。
  7. 部分列明之價格尚未包括服務費,且本活動提供之折扣優惠將不適用於服務費。詳情請屆時與提供服務之商戶聯絡。
  8. 為回饋MasterCard持卡人,萬事達卡香港特邀本活動之參與商戶,提供本活動優惠內容所示之商品或服務,建議持卡人視乎個人需求,選擇適當商品或服務。萬事達卡香港並非推薦或認可任何本活動參與商戶之商品或服務。萬事達卡香港亦並非本活動優惠內容所示之商品或服務的提供者,故毋須為各優惠所提供商品或服務的品質,作出任何保證或承擔任何責任。所有商品或服務均由本活動參與商戶直接銷售或提供,並受本活動個別參與商戶之條款及細則所規範。
  9. 萬事達卡香港有權對本活動的一切事宜,以及對本活動細則與條款及注意事項的詮釋及增刪,保留最終決定權。
  10. 如對本活動優惠有任何疑問或投訴,請即時直接向提供服務或商品之商戶提出。如對優惠內容有任何異議,萬事達卡香港及所有本活動參與商戶有權對此優惠內容之詮釋,保留最終決定權。
  11. 如因法令規定、情事變更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因素,萬事達卡香港及所有本活動參與商戶,保留隨時更改優惠內容的權利,並不會另行通知。
  12. 如因法令或政府規定,或根據萬事達卡香港之裁定,而有停止本活動或修正本活動細則與條款及注意事項之必要時,萬事達卡香港有權藉大眾傳媒公布,或以通知各發卡機構之方式,更改或增刪或取消本活動細則與條款及注意事項,而無須預先個別通知參加者。
  13. 有關本活動之一切相關事宜,均受中華民國法律之約束。

回上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