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活动有效期:2009年11月5日-15日,包含首尾两日,共11天。持卡人累计消费金额需以人民币计算。同一卡号当日累计满(含)人民币 15,000 即可换领赠品。 |
| 2、 |
本活动为万事达卡持卡人所独享,消费前请出示万事达卡,并使用万事达卡刷卡支付消费满额,才可享有赠品兑换优惠。 |
| 3、 |
赠品兑换限同一卡号的信用卡累计消费当日签单,每卡每日限兑换一份赠品,不得重复兑换,经退货或退款交易不得纳入累计。 |
| 4、 |
持卡人必须凭当日购物小票及刷卡单, 并出示用以累计消费的万事达卡于新光天地兑换处换领上述赠品。每卡每日限领一份。赠品总数1,000只,先到先得,赠完为止。 |
| 5、 |
万事达卡国际组织非以上赠品制造商,故不须承担赠品瑕疵或其它争议的责任。 |
| 6、 |
在适用之法律的最大容许下,万事达卡国际组织对推广活动、赠品及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赠品的可交付状态及用途的适用性)不会做出任何保证和声明,不论是明示、隐含或法定的。 |
| 7、 |
所有因本次赠品兑换活动产生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参与兑换的持卡人自行承担。 |
| 8、 |
万事达卡国际组织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如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可修改或终止本活动,将不另行通知。 |
| 9、 |
欲了解活动详情,敬请登录万事达卡(中国)网站www.mastercard.com.cn |
| 10、 |
新光天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7号, 电话:+86(0)10- 6530 5888 ; 或浏览网站 www.shinkong-place.com |